江西服装学院博雅讲坛(学术报告会)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江西服装学院博雅讲坛(学术报告会)(以下简称“讲坛”)的组织管理,明确申报审批流程,确保讲坛活动的学术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文件。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在江西服装学院范围内举办的所有以“博雅讲坛”名义进行的学术报告会、讲座等活动,无论线上线下形式。
第三条 主办与承办 讲坛原则上由江西服装学院与江西省纺织服装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联合主办。具体活动可由校内各院(部)、科研机构、职能部门等单位申请承办。
第二章 申报流程
第四条 申报主体 拟承办讲坛活动的院(部)或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为申报主体。
第五条 申报材料《江西服装学院博雅讲坛(学术报告会)申报表》(见附件一):必须完整、准确填写所有信息,包括:
1.基本信息:报告会题目、报告会日期、讲座地点/腾讯会议号(选填)、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申请经费及详细预算说明、承办单位负责人信息、报告会主持人信息、报告会联系人信息、报告会对象、报告会规模。
2.主讲人简介:需提供详实、客观的学术背景、研究领域、主要成就和社会影响力等信息、主讲人学术简历及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可选但推荐提供)。
3.报告会内容摘要或提纲(可选但推荐提供)。
4.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如场地安全预案、大型活动备案表等,视活动规模而定)。
第六条 申报时间 承办单位需至少在拟举办报告会日期前 15个工作日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至所属院(部)负责人初审。
第三章 审批流程
第七条 审批流程 实行分级、分部门审核制度,流程如下:
1.承办单位负责人初审:
承办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特别是主讲人资质、报告内容与本单位/学科的相关性、经费预算合理性、场地/技术条件可行性、听众组织计划等。
签署明确意见(同意/不同意,说明理由),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2.党委宣传部审核:
重点审核报告会主题、主讲人背景、报告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教育方针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是否存在政治性、敏感性风险。
审核宣传口径、新闻报道方案(如计划报道)。
签署明确意见(同意/不同意,说明理由),加盖党委宣传部公章。
3.科技产业处审核:
重点审核报告的学术价值、前沿性、与学校及江西省纺织服装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科研方向的相关性。
审核申请经费的合理性、合规性(预算科目、标准等)。
对讲坛的学术水平进行初步评估。
签署明确意见(同意/不同意,说明理由),加盖科技产业处公章。
4.学术委员会审核:
对报告的学术水平、主讲人学术影响力进行最终把关。
评估活动对学校学科建设、学术氛围提升的贡献度。
对重大或涉及多学科的报告进行评议。
签署明确意见(同意/不同意,说明理由),加盖学术委员会公章。
5.分管校领导审批:
根据前述各部门意见,进行综合研判。
对活动整体方案、经费支出等进行最终决策。
签署明确审批意见(批准/不批准)。
第八条 审批结果反馈
最终审批结果(分管校领导意见)由科技产业处负责通知承办单位联系人。获得批准的,承办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未获批准的,需将原因反馈给承办单位。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九条 经费来源与使用
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专项拨款、主办单位支持、社会赞助等。
申请经费需详细列明预算(如专家讲课费、交通费、住宿费、场地布置费、宣传品制作费、资料印刷费、少量茶歇费等),遵循学校财务规定。
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实报实销,接受审计。
第五章 组织实施与总结
第十条 组织实施
承办单位是讲坛活动的具体实施主体,负责场地落实、设备调试(线上线下)、听众组织、现场主持、秩序维护、摄影摄像、接待服务等工作。
需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执行,特别是意识形态和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宣传报道
活动宣传报道需提前报党委宣传部备案或审核。报道内容应客观、准确,符合学校宣传规范。
第十二条 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承办单位需向科技产业处、党委宣传部提交简要总结报告(含现场照片/截图、参与人数、主要反响等)。涉及经费报销的,按财务规定及时办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解释权 本管理文件的解释权归江西服装学院科技产业处。
第十四条 生效日期 本管理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5年6月27日 江西服装学院科技产业处
附件:《江西服装学院博雅讲坛(学术报告会)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