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术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4〕12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3号)和《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3〕14号)精神及要求,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要求
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理化开展研究。
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推动“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落地见效,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针对高校思政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学生思想理论困惑以及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思政课实践教学等进行深入研究。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
(一)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1.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3.项目申请人资格: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5.成果署名: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江西服装学院,同时必须注明基金项目。
(二)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3.项目申请人资格: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4.成果署名: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江西服装学院,同时必须注明基金项目。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1.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10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学生思想理论困惑、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等研究,特别是重点资助开展课件制作、讲义研制、教学案例编写等。
2.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包括专题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模式和案例式、探究式、互动式、分众式等教学方法研究。
3.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2万元,拟设立4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一批具有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校思政课中青年教师。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01月01日后出生),从事思政课教学不少于3年。
(2)热爱思政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扎实的理论功底,认真钻研教学内容,经常性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积极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肯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申报: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获奖者;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类活动获奖者。
4.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拟设立4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青年思政课教师积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重难点问题、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等研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01月01日后出生),从事思政课教学不少于1年。
(2)积极开展思政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认真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深入钻研教学内容,经常性与学生谈心谈话,注重创新教学方法,取得较好教学效果。
5.申请人必须是专职思政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位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鼓励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担任课题组成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4年度申报资格。
(三)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不能申报;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五)申请人要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七)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二)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 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同时打印一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负责人及成员签名)。
1.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由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
2.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在填写“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并联系科技产业处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
(四)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政治审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提交由所在单位党委(支部)出具的项目申报《政治审查报告》一份,未提交则不予受理,申报人和团队成员政审不通过者不得申报。
(五)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连同申报汇总表、电子稿(Word格式)统一报送科技产业处,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4年04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材料
学术委员会 科技产业处
2024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