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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服科发〔2024〕13号-关于申报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来源:江服科发〔2024〕13号-关于申报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3-07 】

教学、学术单位

为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受理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及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的申报。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分为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及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类。

二、申报事项

申请人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项目符合各类指南(见附件)中明确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和指标应按照填报说明要求据实填写。

)申请人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申请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对于申请人与第三方的纠纷或争议,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在申报前需向科技产业处提交书面申请,报科技产业处备案审批。

(二)审批通过后,按申报平台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并按相指南要求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受理日期为2024年04月15日—0605,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指南




学术委员会 科技产业处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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