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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服科发〔2023〕52号-关于申报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的通知

【来源:江服科发〔2023〕52号-关于申报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9-17 】


各教学、学术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23〕21号)的精神及要求,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设课题指南,项目名称及要求见《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指南》),其中:“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研究课题,为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省教育厅教育国际合作与教师发展中心)委托课题,名称仅作方向性参考,申报人申报时可自行设计项目名称。除此之外,其他所有项目申报时必须按指南要求进行设计,不得改变项目名称。

二、项目资助经费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江西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研究课题,课题研究经费资助2万元,立项课题组需与江西省教育国际合作与教师发展中心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后,由江西省教育国际合作与教师发展中心拨付。此外,其他所有项目资助经费均由各高校统筹安排。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二)项目申报者必须是课题实施过程中的真正组织参与者,并在课题研究中担任实质性的任务。

(三)项目申报者须按《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在规定的研究周期内,有一定的驻所及研究时间。“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研究课题不要求驻所时间。

(四)在研的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重点招标课题、创新团队项目、委托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江西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专项研究课题,项目成果出版(发表)需注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研究专项)”,第一署名单位为江西服装学院。其他所有项目成果出版(发表)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招标课题所在重点研究基地。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申报人登陆“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http://47.114.81.8:8500/)具体操作参照《教师用户填报操作手册》(https://www.yuque.com/chenwei-nvcga/keyan/qgf035),在线填写《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网报截止日期为202310月09,逾期系统关闭。

(二)打印《申请评审书》2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注意申请书内容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

(三)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政治审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提交由所在单位党委(支部)出具的项目申报《政治审查报告》一份,未提交则不予受理,申报人和团队成员政审不通过者不得申报。

(四)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连同电子文档报送科技产业处,并提交盖章版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汇总登记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学术委员会 科技产业处

2023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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