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术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23〕15号)精神及要求,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研究项目分为:1.规划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2.青年项目,资助经费1.5万元;3.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校辅导员、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文化教育研究专项),资助经费1万元。
(二)本次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由申报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规划项目、青年项目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专项任务项目要围绕党中央、省委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拟定研究课题。
二、学科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 (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能够履行项目研究职责,结项时能够提供标注项目来源的署名成果。
(二)项目应组成课题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课题组长。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课题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控制在7人以内。
(三)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最多1项,如有在研的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社科基金思政课研究专项,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推荐申请新项目(委托项目除外)。被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推荐申请新项目。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如有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项。
(四)规划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专项任务项目申报者为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指在院部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职教师,包括院部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在高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工部(学工处)、团委和院系党委(党总支)、学工办、团总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五)2018年以来获得“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大赛三等奖”、“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活动三等奖”、“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经本校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
(六)2018年以来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或入围”、“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三等奖”、“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全省高校最美辅导员提名”及以上荣誉,且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1日),现仍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申报者,经本校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2019年以来,获得江西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一等奖荣誉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经本校2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不受本次申报名额限制。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人登录网址http://47.114.81.8:8500/,按照平台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下载《申报评审书》,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9日,逾期系统关闭。
(二)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0日,各单位将以下材料统一汇总后报送科技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评审书》纸质材料2份,所有材料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汇总登记表》1份并盖章。
3.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政治审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提交由所在单位党委(支部)出具的项目申报《政治审查报告》一份,未提交则不予受理,申报人和团队成员政审不通过者不得申报。
4.电子版文档:包括申报评审书、汇总登记表,电子文档采取OFFICE 03版本。
学术委员会 科技产业处
2023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