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服科发〔2023〕47号
关于申报2023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学术单位:
根据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重点招标项目公告》的精神及要求,2023年度我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我省文化和旅游重大现实问题,大力推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和旅游研究,为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咨询。
二、项目分类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申报项目分为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项目完成时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应在一年内完成,每个项目资助1000元;重点项目应在两年内完成,每个项目资助10000元。
若不能按时结项,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三、申报条件
本项目实行申请人负责制,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同时课题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二)申报一般项目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截止1988年06月30日前);申报重点项目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三)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当年只能申报或参与1项课题,且以往在研课题的所有成员不得申报。课题组拟定成员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须根据《2023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方向》的要求确定选题,所有选题不得更改,不符合本选题方向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申报重点项目须按照《2023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方向》的要求确定选题,所有选题不得更改,不符合本选题方向的申请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中要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三)课题组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课题组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具备较高的实践价值。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低水平重复。
(四)课题组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相关项目。
五、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同步报送的方式。
(一)网络申报。登录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s://dct.jiangxi.gov.cn)的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人网报完成后导出并打印申报评审书一式 2份,论证活页一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提交至所在单位。
(三)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政治审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提交由所在单位党委(支部)出具的项目申报《政治审查报告》一份,未提交则不予受理,申报人和团队成员政审不通过者不得申报。
各单位将以上材料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与重点项目分开汇总后,连同电子稿报送科技产业处,并提交项目申报统计表1份(须盖章)。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09月15日(周五),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材料
江西服装学院科技产业处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