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江服科发〔2023〕60号-关于申报2023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通知

【来源:江服科发〔2023〕60号-关于申报2023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0-11 】

各教学、学术单位:

根据江西省社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及要求,2023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额度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二)申报重点项目,必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者,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他人员须有2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

(三)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及其他专项等)、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博士基金项目和各类专项等)、省高校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含专项)和重点基地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时间以通知发布之日止)。

(四)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项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五)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六)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对教师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择优向学校推荐。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申报我处将在OA予以通报。

(七)凡以研究专项名义发表相关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字样(含项目名称、批准号),若研究成果获多项基金资助,标注须排第一(国家级项目资助除外)。

(八)研究专项成果形式为专著、译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等。项目研究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为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结项与成果验收必须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申报程序、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

(一)本次申报通网络申报,申报网址 http://47.114.81.8:8500/, 截止时间为20231113周一2400,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系统使用说明》。重点和一般项目分开申报,申报时请注意申报名称

(二)从系统导出的《申请书》、《活页》纸质材料各一式2份,所有材料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三)2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信1份(一般项目非中级职称、非博士人员提供)、《汇总表》一份并盖章。

(四)电子版文档:包括《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电子文档采取OFFICE 03版本。学术委员会 科技产业处 2023年10月10日

(五)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政治审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提交由所在单位党委(支部)出具的项目申报《政治审查报告》一份,未提交则不予受理,申报人和团队成员政审不通过者不得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1114周二,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报送科技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

学术委员会 科技产业处

2023年10月10日



上一条:江服科发〔2023〕62号-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通知
下一条:江服科发〔2023〕59号-江西服装学院“十四五”规划招标课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