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服人事·科发〔2024〕1号
江西服装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为实现“强内涵、上层次、入一流”的“科技强校”发展战略目标,学校特设定教职员个人和教学单位的年度科研工作量基本定额,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定额对象
(一)教职员个人
本办法适用于江西服装学院全体教职员,含专任教师及享受学校职称待遇和博士待遇的行政、教辅人员。
(二)教学单位
学校以各教学单位为科研工作定额、考核对象。
二、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
(一)学校以年度(自然年)为期限设定教职员个人、教学单位的科研工作量定额。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根据职称、学历确定。教学单位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根据有科研工作定额的人数确定。与学校人事处签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者,按协议进行科研工作量的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终期考核。
(二)教学单位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
教学单位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Ai(A 指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
(三)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基本定额
教师 |
定额 |
教授、博士 |
60分/年 |
副教授 |
40分/年 |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 |
20分/年 |
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无职称 |
10分/年 |
(四)说明
教学单位科研工作量定额依据所属专任教师和划分到本单位人员的总人数确定。
在科研工作方面,各教学单位须将划分到本单位 的行政与教辅人员进行统一科研管理。
校评职称作为确定教师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的依据。
凡入职未满一年的教师不计教学单位科研工作量定额,其科研成果计入教学单位科研工作量。
高级职称、博士待遇专任教师的年度科研工作量计算中, 须至少含有以江西服装学院为第一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当年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当年获批的发明专利、当年获批、在研或结项的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含省教育厅项目)、当年获批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具体参考《江西服装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与成果奖励管理办法》)所列项目)或当年横向课题到账经费达40万元以上(文科)或60万元以上(理工科)之五项中的一项,否则视为未完成当年科研工作量。
享受学校职称或博士待遇的行政、教辅人员,其中的博士待遇者须至少完成额定科研工作量的1/2,其他高级职称者须至少完成1/3,高级职称或博士待遇者的年度科研工作量计算中,须至少含有以江西服装学院为第一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当年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当年获批的发明专利、当年获批、在研、结项的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当年获批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当年横向课题到账经费文科达30万元以上(理科达50万以上)之五项中的一项,否则视为未完成当年科研工作量。
三、科研工作考核
为促进教职员和教学单位完成科研工作量定额,推动各项科研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对教职员个人和教学单位进行科研工作考核,考核采取奖惩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同时作为学校其他考核的重要条件。教职员个人须积极参与科研,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教学单位须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管理。
(一)核算程序
1.对教职员个人、教学单位科研工作量实行年度(自然年)核算,每年12月份进行。
2.教职员个人申报科研成果,教学单位统计并进行初步审核,科技产业处汇总并进行复核。
3.科技产业处统计教职员个人和教学单位科研工作量后计算科研分数。
4.核算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作为考核依据。
(二)考核方式
1.教职员个人
根据教职员个人依托科研管理系统年度科研工作量基本定额完成情况,实行浮动分值的考核方式。
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
个人完成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情况 |
未完成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基本定额* |
完成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 |
|
|
定额部分 |
超出基本定额部分 |
标准 |
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
0 元/分 |
150 元/分 |
*差1分都视为未完成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基本定额,如副教授每年需完成40分,当年只完成39分,仍视为未完成基本科研工作量。
教职员个人年度科研报酬计算公式
教职员个人年度科研报酬=个人年度科研超出分值×标准
教职员个人年度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对于未完成基本科研工作量定额的高职称教师和博士待遇者,其中已经完成部分若含有以江西服装学院为第一单位第一责任人的高水平科研,则可以按照完成百分比享受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否则,取消当年年终奖励性工资科研所占权重的100%。连续三年未完成科研基本定额者,实施高职低聘一级。
对于讲师职称及以下人员,可按照完成百分比享受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如教学单位未完成本单位的年度科研工作量基本定额,取消该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科研负责人的评优资格。
2.教学单位
根据各教学单位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完成情况,实行区别奖励的考核方式。
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
以 X 表示教学单位完成的科研工作量;“%”表示完成的定额比。 |
百分比 |
100%≤X< 120% |
120%≤X< 140% |
140%≤X< 160% |
160%≤X< 180% |
180%≤X< 200% |
X≥200% |
标准 |
8 元/分 |
9 元/分 |
10 元/分 |
11 元/分 |
12 元/分 |
13 元/分 |
教学单位年度科研奖励计算公式
教学单位年度科研奖励=教学单位年度科研超出分值×标准
各教学单位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完成情况作为教学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对于未完成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的教学单位予以通报,不发放当年科研奖励。
3.行政、教辅人员的科研考核
对未完成基本科研工作量定额的享受学校职称或博士待遇的行政、教辅人员,其中已经完成部分若含有以江西服装学院为第一单位第一责任人的高水平科研,则可以按照完成百分比享受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否则,取消当年年终奖励性工资科研所占权重的100%。连续三年未完成科研基本定额者,实施高职低聘一级。
(三)考核审批
教职员个人、教学单位的年度科研工作考核结果报校务委员会审批。
四、附 则
(一)自 2024年01月01日起我校教职员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批的专利、获批立项的科研项目、获批的科技成果奖等科研成果,按此文件进行管理。
(二)本办法经2024年01月04日第1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本办法由科技产业处和人事处联合解释。
科技产业处 人事处
2024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