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教学、学术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 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学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根据《江西服装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江服科发〔2022〕4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一批科研创新团队中期考核和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团队中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第一批立项的7个科研创新团队。
(二)考核标准
须至少完成业绩要求的50%。
(三)考核程序
结合科研业绩取得情况,团队负责人须用计算机据实填报《江西服装学院科研创新团队中期业绩考核表》,并与成果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A4双面打印一式3份,左侧装订。
二、第二批团队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科研创新团队成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恪守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主要骨干成员应具备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面向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与培育建设,依托省级或校级科研平台,所在学科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同时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业绩支撑。
2.科研创新团队人数一般为6-10人,由不同年龄梯队的成员组成,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鼓励不同学科背景的人员组成跨学科的创新团队。在一个团队建设周期内,团队成员只能参加一个团队,所列团队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团队负责人须是我校在岗教师,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创新的学术思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和凝聚力,同时应是省级或校级科研平台的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一项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2)以第一完成人完成获得一项省、厅级或以上科研成果奖;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2篇或以上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
4.团队成员应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除团队负责人外,其它团队成员科研业绩合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主持并完成省、厅级或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2)当年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不低于30万元;
(3)近五年公开发表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的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
(4)近五年获得省部、厅级科技成果奖励三等奖及以上1项,本人排名前3;
(5)近五年获批发明专利获批授权至少1项。
(二)申报程序
1.团队负责人须用计算机认真填写《江西服装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
2.由所在单位党委(支部)出具的项目申报《政治审查报告》一份。
三、集中受理
各单位要对科研创新团队中期业绩考核和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将材料后连同电子文档报送科技产业处,集中受理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13日。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中期业绩考核和申报工作,本着“整合力量,聚焦方向,带动整体”的原则,加强现有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工作,鼓励动员教师申报新的科研创新团队。
附件:江西服装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和考核材料
学术委员会 科技产业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