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江服科发〔2024〕76号-关于申报2024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来源:江服科发〔2024〕76号-关于申报2024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11-07 】

教学、学术单位

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2024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已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原则

提名者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支撑引领我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强化对国家和我省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的支持。

提名者应当提名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同一提名项目的候选者应当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对于曾担任领军技术专家的领导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评的,提名者应严格甄别其任职期间的科技成果。

提名者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专业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对候选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严格履行提名、答辩、异议处理等责任。

、奖项设置

2024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重点奖励为江西省科技事业和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和重大科技成果,共设置5个奖种: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科学技术青年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

1.在江西省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成就的;

2.在江西省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或者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

(二)科学技术青年奖

授予提名当年1月1日已在赣工作满2年(2022年1月1日前在赣工作至今),年龄未满40周岁,为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重大贡献,且提名年度在本省工作的下列中国公民:

1.在江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活动中取得重大科学发现的;

2.在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开发活动中取得重大发明创造或者关键技术突破,对江西省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的;

3.在企业自主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对江西省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的。

(三)自然科学奖

授予在江西省基础研究或者应用基础研究活动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或者规律,做出科学发现的个人。上述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2.具有较大科学价值;

3.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四)技术发明奖

授予在江西省技术发明、技术创新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上述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2.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

3.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

(五)科学技术进步奖

授予具备下列条件的个人或者组织:

1.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对江西省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作出突出贡献

2.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与技术管理研究、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对江西省的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创造显著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

3.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解决大量复杂、关键技术问题,保障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者接近当代国际先进水平,对江西省的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申报方式

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提名方式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以下统称为提名者)。

(一)提名者资格

1.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江西省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得者;年龄不超过(含)70周岁(1954年01月01日之后出生)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第一完成人。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江西省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奖人,可以独立提名,且奖种不限。其他提名专家学者可以每年度与他人联合提名所熟悉专业领域的项目1项。

鼓励联合提名,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专家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一级学科)内提名。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所在奖种评审委员会、评审组(含网评组)的评审活动。2名以上(含2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

2.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包括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以及经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提名资格的其他单位。提名单位的提名奖种和数量不限。

(二)提名要求

提名者应合理选择提名奖种和等级,严格按照本通知及《2024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以下简称《手册》)要求进行提名,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在提名、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

、候选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手册》的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

候选项目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1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上两个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候选项目的完成人(特别贡献奖和科技青年奖除外)候选项目附件所列验收、鉴定(评价)的专家组成员,不得作为该项目的完成人。

候选项目完成人之间、完成单位之间在项目实施期间应具有实质性的合作关系。

提名特别贡献奖,以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应当征求3名以上熟悉该学科领域院士的意见。

候选项目(人选)所使用的技术内容不得涉密。

候选项目(人选)的支撑成果,应在2024年01月01日前取得,包括论文、专著的发表,专利的授权,标准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的取得,以及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等(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列入候选项目(人选)完成人的论文、专著的作者,以及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须征得相关人员的知情同意。知情同意材料由第一完成人所属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第一完成人(候选人)上传提名者备案。电子版知情同意材料由提名存档备查,纸质版知情同意材料由第一完成人(候选人)存档备查。知情同意材料由第一完成人(候选人)在提交提名书时同步上传至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称科管系统)(https://kjgl.kjt.jiangxi.gov.cn/#/index),详细操作指引可在系统开放后下载《科技奖励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查看。

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当是技术成熟,整体技术经两年以上(即2022年01月01日前)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为江西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并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未在本省直接应用的项目,应提供我省完成单位获得的经济效益证明。应用证明和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出具时间应在2024年01月01日后,且经济效益证明须加盖财务公章及单位公章(含科技青年奖)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除外),均应根据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于2024年1125日前在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完成成果登记,且该成果公示期间无异议。与提名项目无关的成果,不得作为申报省科技奖的登记成果。

、不得提名的项目

软科学研究成果。

同一技术内容已获得或者本年度已提名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政府科技奖励的项目(特别贡献奖和科技青年奖除外)。

主要科技成果(论文、专著、专利、标准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参加了上一年度(2023年度)省科技奖评审的项目(包括通过形式审查正式进入评审阶段的项目,无论是否获奖)。即“支撑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标准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和成果登记号,不得使用上年度省科技奖参评项目(无论获奖与否)使用过的成果和成果登记号”。特别贡献奖和科技青年奖除外。

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人、完成单位等方面争议并正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项目。

申报科技进步奖,项目整体尚未完成的。

发明人均不是项目完成人的发明专利,以及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提名项目(人选)的支撑材料。

科普论文,科普报纸、期刊,国民学历教育教材、实用技术培训材料,科幻类作品,科普翻译作品等。

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立案调查或涉嫌违纪违法被监察机关留置尚无结论的。

被判处刑罚或受到行政处罚、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并依法被限制表彰奖励的。

十一有科研失信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且在惩戒执行期内的。

十二按照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省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其他情形。

、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提名申请

各单位请于20241118周一前,将提名项目名及项目第一完成人信息报送至科技产业处,科技产业处汇总后报送主管单位,获取提名号。

(二)提名书网络提交

提名书是江西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者按照本通知和《手册》要求,认真组织好提名材料的填写。

提名申请通过的项目申报人使用申报人账号及密码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ywgl.kjt.jiangxi.gov.cn),选择申报奖励类型,凭提名号和校验码在线填写资料。提名项目完成人在线填报提名书时间截止至2024122024时

(三)纸质材料报送

专家提名:(1)纸质提名书原件(提名专家亲笔签名)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胶装),不另做封面;(2)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材料由责任提名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

单位提名: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应一并装订(胶装),不要另加封面。

提名者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亲笔签名。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41222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4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



学术委员会     科技产业处

2024年11月06



下一条:江服科发〔2024〕74号-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