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江服科发〔2024〕6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次结项评审会的通知

【来源:江服科发〔2024〕6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次结项评审会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10-22 】

各教学、学术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高纵向科研项目结项通过率,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二次结项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预申请参加2024年度下半年结项的在研及超期未结项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包括江西省社科基金项目、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江西省教育厅科技项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江西省体育局科研课题、南昌市社科规划项目江西服装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等。

二、参评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按照各级各类项目结项要求打印、胶装三套结题材料,连同电子文档Word版报送科技产业处,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1114日(周,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负责人准备PPT进行结项陈述并现场答辩,每人5分钟。PPT内容包括立项背景、预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研究成果、研究创新点、推广应用情况等。项目组成员须全部到场,参加答辩评审会议。

(三)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须缴纳结题答辩评审费,评审费按照本次答辩项目总数量的平均标准统一收取。

(四)项目负责人加入2024年度第二次结题评审QQ群435265303,科技产业处将提前在群内公布参评顺序名单,请及时关注群消息。

(五)评审会议时间:20241119日(周二)下午2:00暂定,地点:行政楼报告厅

(六)学校将组织、邀请评审专家对参评项目进行投票表决,科技产业处将表决结果汇总后予以公布。通过评审的各级各类项目学校予以推荐结项,报送各项目主管单位;对未通过的各级各类项目学校不予推荐结项,项目负责人须在20241126日(周)前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做撤项处理并通报

(七)不参加本次结项的超期项目须在20241126日(周)前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做撤项处理并通报





学术委员会          科技产业处

                              20241022


上一条:江服科发〔2024〕72号-关于申报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江服科发〔2024〕69号-关于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