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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服科发〔2024〕44号-关于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江服科发〔2024〕44号-关于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6-05 】

各教学、学术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411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精神及要求,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24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1.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

2.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和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成果;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人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申请人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尚未结项;

2.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3.申请人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4.申报成果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

5.申报成果为近3年(202106月30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二)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四、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即日起可登录平台进行网上申报。请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

(一)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

(二)以附件形式上传PDF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30M);

(三)科技产业处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下载并打印2份(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签字确认)经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同时替提交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1。各单位汇总后统一连同《汇总表》及所有材料电子稿报送科技产业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0627周四,逾期不予受理。

)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政治审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提交由所在单位党委(支部)出具的项目申报《政治审查报告》一份,未提交则不予受理,申报人和团队成员政审不通过者不得申报。

附件:202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申报材料



学术委员会     科技产业处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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