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术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管理改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2024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管理改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课题申报主要面向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育科研工作者。课题申报人须具有独立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在研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课题。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改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3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参与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人须了解课题的立项管理要求、结题成果要求、结题方式和结题程序,按要求填写《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管理改革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获批立项的《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
(二)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和宣传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者资格进行审查,自行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开展初审,保证申报人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三)课题申报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中的选题,聚焦高等教育管理改革领域重点任务和关键问题,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进行申报。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不加副标题。
(四)课题研究期限为2-3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按要求推出阶段性成果,课题结题按照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眼解决高等教育管理改革领域中的关键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应用价值。
(五)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课题负责人应在研究期间按要求及时报送阶段性成果。省教育厅对课题研究进行跟踪管理服务,推动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三、立项支持
本次拟立项30项左右高等教育管理改革专项课题。专项课题列入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对获批立项的课题将给予专项经费支持。课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于课题研究工作,确保各立项课题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材料报送
(一)各申请人认真填写并打印《申请书》2份、《活页》7份,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单独装订。各院部自行组织课题论证,择优推荐。
(二)《申报汇总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政治审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提交由所在单位党委(支部)出具的项目申报《政治审查报告》一份,未提交则不予受理,申报人和团队成员政审不通过者不得申报。
(四)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连同电子稿报送科技产业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06月0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4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管理改革专项课题申报材料
学术委员会 科技产业处
2024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