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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4-20 】

各高等院校,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旅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厅直各单位,其他各有关部门:

经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受理2021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现就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江西文化和旅游建设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中心工作,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出一批文艺科研重点成果,为江西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咨询。

二、本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分为两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另行发布招标公告,一般项目面向全省申报,共设立200项,每项经费资助额500元。

三、申报者应根据《2021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的要求,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跨学科的课题主要思路也应按照上述课题指南申报,不符合本课题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四、各单位须按照我厅下达的名额申报(附件二),超过名额申报的项目,我厅不予受理。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行申请人负责制,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报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五、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担信誉保证。

六、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应在一至二年内完成。

七、项目负责人在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不超过两个(含两个)项目。在研的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八、申报者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对历年立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提供必要条件,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同时要认真做好本系统(本单位)课题的内容审核、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和报送材料完整。

九、报送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1份,论证活页一式3份(请用A3纸打印),项目申报统计表1份(由申报单位填写并盖章)。所有材料必须用计算机填写。

2、电子版文档:项目申报评审书、论证活页、申报统计表(EXCEL电子格式)。

十、课题申报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包括《2021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含论证活页)、《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统计表》等,均已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dct.jiangxi.gov.cn)发布,请自行查询、下载。

十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材料报送:

为更好地规范项目申报管理,我们将采用第三方受理的机制。

请将有关材料报送到江西艺术职业学院科研处。

地址:南昌市庐山中大道1201号  联系人:徐炜芳 13970871041,陈蓓虹0791-88916782


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原文转载自:http://dct.jiangxi.gov.cn/art/2021/4/25/art_14524_3337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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