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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服科发〔2025〕9号-关于评选2024年度江西服装学院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江服科发〔2025〕9号-关于评选2024年度江西服装学院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2-27 】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激励我校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为科研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根据《江西服装学院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江服科发〔2023〕6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江西服装学院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申请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科研诚信,没有意识形态问题和学术不端行为。

(三)热爱科研事业,富有创新意识,学风严谨,工作踏实,团结合作,学术水平较高。

(四)所得科研成果必以江西服装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均为成果负责人或第一完成人,科研成绩突出。在课题立项、论文发表、专著出版、专利申请、成果获奖、成果转化等方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报:

1.当年立项国家级课题。

2.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

3.发表本学科高水平论文,如在CSSCISCISSCI等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学术论文。高水平论文的界定见《江西服装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与成果奖励管理办法》。

4.出版学术专著。

5.横向课题经费到账50万(理工)或30万(文科)。

6.获发明专利授权。

7.科研成果转化经费达10万元以上。

(五)积极指导其他教师开展科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三、评选程序

申报者须填写《江西服装学院科研先进个人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报送各所在单位,所有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1份,左侧装订成册

各单位择优推荐要对申请人的政治审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提交由所在单位党委(支部)出具的项目申报《政治审查报告》一份。申请材料须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PDF合并版科技产业处。

技产业处审核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查批准后公示5日。若无异议,予以表彰

四、推荐名额

服装设计学院、服装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可推荐4名;

商学院、时尚传媒学院、人文学院可推荐3名;

大数据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军事体育教学部可推荐2名;

行政部门可推荐1-2名。

五、受理日期

各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03月10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江西服装学院科研先进个人申请表

学术委员会          科技产业处

                            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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