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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服科发〔2023〕57号-关于申报2024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江服科发〔2023〕57号-关于申报2024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0-03 】

各教学、学术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2024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及要求,2024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申报人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证的外国籍专家)的我校在职在岗人员。申报人须以我校作为完成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3.申报人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或从事基础研究的工作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报项目的研究。

4.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脱产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青年基金项目除外)。

5.参与人为外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含)。

(二)有关要求

1.当年有主持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不得作为申报人再申报该类型项目(如有面上项目在研,则不得作为申报人再申报面上项目)。

2.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时不受上述限制)。

3.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基地项目除外)。

4.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率超过50%),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国家及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6.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7.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二、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人登录系统网址:https://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时间:20231016-31日17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申报人网报完成后,导出《申请书》A3双面打印1份,中缝装订。

(三)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政治审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提交由所在单位党委(支部)出具的项目申报《政治审查报告》一份,未提交则不予受理,申报人和团队成员政审不通过者不得申报。

(四)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连同汇总表、材料电子稿一并报送科技产业处,集中受理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周二),逾期不予受理。

(五)未注册申报账号的申报人请及时与陈老师联系,并将个人信息(包含姓名、所在院部、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发送至陈老师邮箱:1275508208@qq.com

附件:2024年度江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

学术委员会 科技产业处

2023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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